印发狮岭镇开展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用工情况
| 印发狮岭镇开展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用工情况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 《狮岭镇开展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狮岭镇开展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用工情况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1〕47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开展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1012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确定从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专题会议工作部署、市、区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全面排查外来工因讨薪被砍伤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媒体报道的“黑砖窑”非法用工和企业涉嫌使用童工等劳资关系不稳定因素,依法及时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资矛盾,改善全区劳动用工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检查行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成立狮岭镇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黎汝坚(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江广钊(镇党委委员) 李慧容(镇党委委员) 成 员:黄相明(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曾昭礼(镇经济发展总公司) 卢宗埠(镇建筑公司) 邵庆銮(狮岭司法所) 各村(居)劳动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 心,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指导全镇检查活动的开展。办公室主任由黄相明担任,成员由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三、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我镇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重点检查皮革皮具、五金加工制造、建筑施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外来工、实习生的各类企业,特别是各类非公企业。 (二)检查内容 1.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包括执行最低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支付情况,特别是对企业欠薪的处理和解决情况。 2.企业劳动用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使用实习生、未成年工、劳务派遣工和童工的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是布置和检查阶段( 二是总结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行动,要从保障民生和建设幸福花都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检查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开展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本单位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保证本次检查取得成效。 (二)加强领导,协同作战。 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督办,亲自落实。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落实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和劳动者理性维权。 各单位要将执法检查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大力向企业和劳动者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主动改善用工环境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利益。 (四)加强排查,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各单位要抽调骨干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拖欠工资、内部管理不规范、不依法参加社保、不依法支付补偿金等容易引发劳资矛盾的企业,以及新闻媒体披露的涉嫌违法的企业等,实行登记造册,重点监控。对存在劳资矛盾隐患的企业,要及时介入,指导和帮助劳资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将劳资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 (五)强化执法,严厉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各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及时介入调查,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特别对企业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理力度;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条件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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