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续停管理
遗失补发税务登记证件
收取资料:
1.《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刊出申报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公章或签章;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副本及复印件;
3.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或刊登发票及复印件。
完成时限
(工作日):即日
回复文书
和资料:补发的税务登记证
遗失补发税务登记证件
收取资料:
1.《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刊出申报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公章或签章;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副本及复印件;
3.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或刊登发票及复印件。
完成时限
(工作日):即日
回复文书
和资料:补发的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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