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定员考核
办事对象: 生产企业
办事依据:
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二)《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办事条件:
(一)具备中专(含高中)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二)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具备6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三)熟悉计量法律、法规;
(四)能熟练地掌握所从事检定项目的操作技能;
(五)申请首次考核人员需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通过计量基础知识及法律法规、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三项考核合格;申请增项的人员需通过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两项目考核合格;申请复核的人员需通过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合格。(60分以上为合格。)
办事程序:
(一)申请
1、企业可到花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领取《广州市计量检定员资格申请表》,,也可以直接从广州市花都区质量技技术监督局网站
(http://hdjj.huadu.gov.cn/)的表格下载栏目中的计量管理中下载。
2、申请人在申请《计量检定员证》时,应提供相关材料(材料详见所需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自接受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计量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
对受理的申请人,计量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四)审定
主管领导5个工作日内审定。
所需材料: 申请人在申办计量检定员证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所需材料: 申请人在申办计量检定员证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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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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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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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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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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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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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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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计量检定员资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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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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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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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申请人单位同意并盖章;需在申请考核项目栏中填写具体项目,并在该项目栏中注明考核类别,即属于首次考核、增项、复核三类中的哪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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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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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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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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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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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检定员资格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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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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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5)cm正面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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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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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检定员资格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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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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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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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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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项和复核的申请人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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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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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合格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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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受理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华侨商业城12栋
联系方式: 电话:86979020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不包括对申请人的考核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项行政许可按穗价[2008]79 号文的规定,计量检定员考核费310元(基础理论每项30元、专业理论每项80元、操作技能每项200元);计量检定员证书费每证10元。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