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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

特种设备施工告知

 

办事对象:   生产企业
办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办事条件:
 
1、施工单位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且承接的工程在许可范围内;

2、拟安装的特种设备是合格的。
 
办事程序:
 
(一)提交材料

1、 施工单位填写全国统一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TSZS002-2003、TSZS003-2003)二份并盖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经常在广州市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业务的施工单位,可申请办理验证,领取验证卡,方便在各区(县级市)质监局办理施工告知。

已办理验证卡的施工单位,在专用软件上录入相关资料,通过该软件打印《广州市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维修)告知表》二份并盖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公章,同时导出电子表到U盘(专用软件可在www.gzq.gov.cnwww.gzase.com下载)。

2、 企业在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时,应提供相关材料(材料详见所需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提交的资料后,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 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受理并书面发出受理回执。
 
 
所需材料: 每台设备按照下列目录提交材料:
 
 
(一)通用部分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12
2
原件
仅限无验证卡的单位
2
《广州市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维修)告知表》
2
原件及电子表
仅限有验证卡的单位
3
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复印件
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企业除外
4
现场施工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全体
原件
 
5
安装(维修、改造)合同
1
原件
 
6
验证卡
1
原件
仅限有验证卡的单位
7
施工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仅限无验证卡的单位
8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
1
复印件
仅限无验证卡的单位
9
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复印件
仅限无验证卡的单位
(二)锅炉、压力容器安装
1
产品合格证
1
原件
 
2
产品质量证明书
1
原件
 
3
产品制造监检报告书
1
原件
 
4
锅炉总图
1
原件
仅限锅炉。锅炉总图应盖有设计鉴定专用章。
5
压力容器竣工图
1
原件
仅限压力容器。竣工图应盖有竣工图章和设计资格专用章
6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1
原件
仅限进口设备
7
广州市锅炉房条件验收表
1
原件
仅限锅炉
8
异地迁移证明及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
1
原件
仅限广州市外迁入的设备
9
施工方案
1
原件
 
(三)压力管道
1
系统设计图纸
1
原件
 
 
施工方案
1
原件
 
(四)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
1
制造资格证明文件
1
复印件
如制造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制造单位属地省质监局的试制批文等。
2
出厂合格证
1
原件
 
3
制造单位安装委托书
1
原件
仅限电梯
4
销售合同
1
原件
 
5
报关单
1
原件
仅限进口设备
6
型式试验报告
1
复印件
仅限进口设备
(四)特种设备维修、改造
1
使用登记证(正、副本)
1
原件
维修、改造期间暂扣,监督检验合格退回
 
施工方案
1
原件
 
 
更换部件合格证及制造监检证书
1
原件
仅限锅炉、压力容器需要更换承压部件时
 
改造设计图纸
1
原件
仅限改造
 
维修说明或检验意见书
1
原件
仅限维修

 
受理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受理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华侨商业城12栋
联系方式:   电话:86979065、86979067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提速承诺10个工作日,已办理验证的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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