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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办事对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办事依据: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三)《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

(四)《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办事条件:
1、特种设备使用之前的各个环节(如设计、制造、安装)合法,经监督检验合格;
2、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有关人员责任制、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游客须知等),作业人员持证,设备具备使用条件;

3、在特种设备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天内办理使用登记;

4、有设备(或单位名称)变更前30天内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办事程序:
(一)申请

1、使用单位在专用软件上录入申请登记的特种设备相关资料,通过该软件打印《使用登记表》二份并盖使用单位公章,同时导出该表电子数据到U盘(专用软件可在www.gzq.gov.cnwww.gzase.com下载)。

2、企业在申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提供相关材料(材料详见所需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受理机构接到申请后,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受理机构职权范围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受理机构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受理使用登记申请,书面发出受理回执。

(三)审批、发证

受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不同意原因。

(四)公示

取得《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及企业名单在我局公众网站统一公告。
 
所需材料: 每台设备按照下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
 
 
(一)使用登记通用部分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使用登记表
2
原件
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2
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复印件
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企业除外
3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或承诺书
1
原件
 
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全体
原件
无作业人员要求的除外
(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1
产品合格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2
产品质量证明书
1
首页复印件(核对完整版原件)
首页是指有技术参数的一页,不是封面
3
产品制造监检报告书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4
锅炉总图
1
原件
仅限锅炉,应盖有设计鉴定专用章。
5
压力容器竣工图
1
原件
仅限压力容器,应盖有竣工图章和设计资格专用章。
6
安装质量证明书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仅限需办理安装告知的设备。
7
安装监检报告书
1
首页复印件(核对完整版原件)
首页是指有技术参数和检验机构公章的一页(不是封面)。仅限需办理安装告知的设备。
8
安全附件检验检测报告
1
原件
 
9
车辆行驶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仅限移动式压力容器
10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仅限进口设备
(三)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
1
验收检验报告书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仅限需办理安装告知的设备
2
首检报告书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仅限不需办理安装告知,但要求首检的起重机械
3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4
有效期内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其他有效的维修保养证明文件
1
原件
仅限电梯、起重机械
(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
1
2
原件
表格可在www.gzq.gov.cn www.gzase.com下载。
2
2
原件
表格可在www.gzq.gov.cn www.gzase.com下载,
仅限重新启用申请。
3
使用登记要求的全部资料
1
(按上述要求)
仅限过户后重新登记
4
原使用登记证(正、副本)
1
原件
 
5
车牌
1
原件
仅限厂内车辆注销
6
设备破坏性处理证明及折卸解体后的照片
1
原件
仅限注销
7
工商部门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及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仅限使用单位名称变更
8
出厂资料
1
原件
仅限锅炉、压力容器
9
定期检验报告书
1
原件
仅限过户、迁移、停用超过1年重新投用
10
维修保养合同
1
原件
仅限停用电梯重新启用
11
维保单位检修报告
1
原件
仅限停用电梯重新启用

 
受理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受理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华侨商业城12栋
联系方式:   电话:86979065、86979067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提速承诺15个工作日);如不符合要求被退回,受理之日自重新递交之日起计算。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
备注:   变更申请:1、若特种设备发生变更(停用、注销、迁移、过户、重新启用)或使用单位名称变更,使用单位应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手续。2、停用超过1年的特种设备重新启用时,使用单位凭《广州市停用特种设备重新启用申请表》到花都区质监局特设科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请检验机构对设备进行检验,合格后凭检验合格报告书(原件)到原服务窗口办理重新启用。电梯重新启用时,还需提供维保合同和维保单位检修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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