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岭镇马岭路修复工程施
日期:2010-05-14
| 根据2010年5月14日狮岭镇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现对狮岭镇马岭路修复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狮岭镇马岭路修复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内 四、招标内容、规模: 1、规模:道路维修面积约3800平方米; 2、招标内容:破损道路拆除、余泥外运、道路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预计发包价:约78.2万元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0年7月12日----2010年7月13日 上午:9:30———11:30 下午:2:30———4:3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5名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教育西路一号国土大厦一楼会议室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一、报名须知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所提供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3、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封条(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时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5、《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预审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6、资格预审结果在狮岭镇人民政府信息网和狮岭镇教育西路一号国土大厦大院的信息公告栏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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